省级二批特色校终期验收结果

时间:20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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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行动计划第二批项目学校终期验收结果及增补结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各相关院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教职成〔2016〕696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2012〕70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对“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行动计划”第二批项目院校(含经批准延期验收的第一批项目院校,不含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和经批准延期验收的院校)进行终期检查验收;对申报增补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项目的学校进行了评审遴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项目学校终期检查验收

(一)检查验收结果

经综合评议,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等14所品牌示范院校通过验收;河南省经济技术中等职业学校等91所特色院校通过验收;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的新密市职业教育中心等11所学校不再重复验收,视为通过;扶沟县职业教育中心等4所学校暂缓通过验收;兰考县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延期验收;洛阳轴承高级技工学校等5所学校取消项目建设资格(名单见附件1)。

(二)加强后续建设

通过验收的学校要自觉主动强化后续建设,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提炼和拓展建设成果,创新办学机制和内部管理体制,带动学校各个专业、各个环节办学和管理水平的提升;要积极承担职业教育改革任务,在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和课程体系建设等方面深化改革、深入实践,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积累经验; 要充分发挥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的示范、带动作用,增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与水平。各地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和学校举办者要继续支持学校发展,在资金、政策、行政管理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加大整改和惩戒力度

申请延期验收的项目学校,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暂缓通过的项目学校,要对照省项目管理办批复的项目建设方案、任务书和本次验收检查专家组反馈的意见,认真进行整改,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延期验收和暂缓通过项目学校两年内取消职业教育相关专项资金申报资格,2017年随第三批项目学校同步验收,并作为重点检查对象,财政厅将委托监督或审计部门参与验收。第三批项目学校验收将于2017年7月份前后进行,届时将由项目管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取消项目建设资格的项目学校,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2012〕70号)规定,终止财政资金支持,扣减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抵顶财政已拨付的奖补资金,两年内取消职业教育相关专项资金申报资格。

(四)授予称号和挂牌

1.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的新密市职业教育中心等11所学校,以及其他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相应授予“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或“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称号并挂牌。

2.建设期间已升格为高职院校(含合并)的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特色学校,或已升格为本科院校的高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或特色院校,只通报验收结果,不再授予“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或“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称号。

二、增补项目学校评审遴选

经综合评定,确定河南省财经学校等14所院校作为“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计划”2016年度立项建设项目院校(名单见附件2)。

2016年度立项建设的项目学校,要按照豫教职成〔2013〕138号文件要求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一式两份),于11月30日前报省项目管理办公室。省项目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达到要求的予以批复。批复后正式启动项目建设工作,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起始日期自下达批复之日起计算。省财政将按照每所省品牌示范院校500万元、省特色院校300万元的额度安排奖补资金,两批列入2017年和2018年财政预算。

中职学校联系人:魏  恒 0371-69691878。

技工学校联系人:武化雨 0371-69690107。

 

附件:1.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计划第二批项目学校验收结果

2.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计划2016年度立项学校名单

3.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和特色学校《建设任务书》编写指导意见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9日

 

 

 

 

 

 

附件1

 

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

建设计划第二批项目学校验收结果

 

一、授予“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称号并挂牌的项目学校(23所)

新密市职业教育中心

开封市卫生学校

鹤壁工业中专

濮阳县职业技术学校

许昌技术经济学校

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漯河市食品工业中等专业学校

周口海燕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罗山县中等职业学校

济源职业技术学校(原济源市职业教育中心)

河南化学工业高级技工学校

河南经贸高级技工学校

郑州商业技师学院

平顶山市高级技工学校

漯河高级技工学校

商丘市高级技工学校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永城职业学院

二、授予“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称号并挂牌的项目学校(88所)

内黄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河南省经济技术中等职业学校

河南省外贸学校

河南省轻工业学校

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

河南省会计学校

洛阳铁路信息工程学校

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

郑州市艺术工程学校

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

郑州市科技工业学校

郑州市卫生学校

郑州城轨交通中专

郑州电子信息中专

登封市中等专业学校

开封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开封电子科技学校

开封市现代科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尉氏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洛阳市财经学校

洛阳幼儿师范学校

洛阳市第四职业高中

平顶山市机械电子科技学校

安阳县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浚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获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原阳县职业教育中心

焦作护理学校

武陟县职业教育中心

濮阳市油田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南乐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濮阳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许昌市幼儿师范学校

许昌经济管理学校

鄢陵县职业教育中心

漯河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

漯河市源汇区中等专业学校

三门峡市财经学校

卢氏县中等专业学校

商丘市职业教育中心

商丘卫生中等专业学校

虞城县第一中等专业学校

宁陵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周口市联营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郸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汝南幼儿师范学校

驻马店市卫生学校

汝南县职业教育中心

西平县职业教育中心

南阳市宛东中等专业学校

南阳信息工程学校

社旗县中等职业学校

方城县机电信息中等职业学校

信阳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商城县职业高级中学

邓州市卫生学校

永城市职业教育中心

固始县世纪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鹿邑县少林武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河南省煤炭高级技工学校

河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郑州高级技工学校

郑州商业贸易高级技工学校

郑州煤炭高级技工学校

郑州煤矿机械制造技工学校

安阳市高级技工学校

鹤壁市高级技工学校

焦作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濮阳市高级技工学校

许昌市高级技工学校

许昌许继电气技工学校

义马市煤炭高级技工学校

灵宝市技工学校

中南交通技工学校

济源市技工学校

河南金城技工学校

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

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

三、通过验收但不授予“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或“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称号和挂牌的项目学校(5所)

河南省林业学校(已升格为河南林业职业学院)

新乡幼儿师范学校(已并入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许昌卫生学校(已并入许昌学院)

济源市工业学校(已并入济源职业技术学校)

郑州交通职业学院(已升格为黄河交通学院)

四、暂缓通过的项目学校(4所)

扶沟县职业教育中心

郑州市财贸学校

焦作冶金高级技工学校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五、延期验收的项目学校(1所)

兰考县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六、取消建设资格的项目学校(5所)

商丘市中等专业学校

洛阳轴承高级技工学校

中石油第一建设公司技工学校

中信重工高级技工学校

洛阳市黄河电子中等专业学校

 

 

 

 

 

 

 

 

 

 

 

 

 

附件2

 

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

建设计划2016年度立项学校名单

 

    一、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立项学校名单(5所)

河南省财经学校

河南省工业设计学校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

信阳市潢川幼儿师范学校

信阳市第六职业高级中学

二、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立项学校名单(9所)

洛阳市第一职业高中

开封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封丘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西华县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宜阳县职业教育中心

渑池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桐柏县中等职业学校

河南高科技工学校

洛阳巨龙通信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技工学校

附件3

 

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和特色学校《建设任务书》编写指导意见

 

一、建设内容要求

1.“品牌校”必选6项一级建设内容,每项一级建设内容必须完成该项全部二级建设内容,且要达到《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2012〕70号)要求的标准。

2.“特色校”必选第1、2、3项一级建设内容,每项一级建设内容必须完成该项全部二级建设内容,且要达到省政府豫政〔2012〕70号文件要求的标准;除第1、2、3项一级建设内容外,选择其余一级建设内容的,可不必完成该项全部二级建设内容。

3.在本《指导意见》所列二级建设内容的基础上,各项目学校可再增加其它自身特色的建设内容。

二、编写具体要求

1.本《指导意见》中的二级建设项目内容要点,都是原则性的,项目学校编写《任务书》时,必须具体、量化、可测。

2.在第2项一级建设内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中,要明确2-3个重点建设的骨干专业。

三、省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要求

省财政奖补资金分两年下达,主要用于内涵建设,不得用于购置土地和基本建设项目,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办公经费、偿还贷款、支付利息、捐赠赞助、对外投资、抵偿罚款以及与项目建设无关的其他支出。省财政投入项目资金使用中,用于购置实验实训设备的费用不得超过省财政投入项目资金总额的20%(图书购置费用纳入实验实训设备购置费用),单位设备资金总值不超过20万元;用于教师培训进修的费用不得超过省财政投入项目资金总额的10%。对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以内、限额以上的财政资金支出,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财政奖补资金原则上当年支付完毕,确因特殊情况可结转使用一年,逾期收回财政。

建设内容

建设项目内容要点

一级

二级

深化

校企

合作

集团化办学

参与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或职业教育集团

校企合作组织及机制

建立学校校企合作委员会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制订完善相关章程、协议

校企共建实训机构

与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建设实验室或生产车间

校企师资交流

专业课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双向交流、互通互用

骨干专业及订单培养

建设2个以上骨干专业,每个骨干专业“订单培养”规模,每年不少于1个教学班

……

……

改革

人才

培养

模式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

制订2个以上骨干专业的“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实现专业与产业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

课程体系建设

建立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相匹配的课程体系

教学模式改革

核心专业技能课程实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仿真教学和岗位教学等

……

……

提升

基础

能力

五项办学条件

占地面积、校舍面积、图书藏量、仪器设备值、生师比等5项主要办学条件,全部达到教育部公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师资队伍建设

重点围绕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兼职教师等方面,制订师资队伍建设方案并实施

实训教学条件建设

所有专业都有必需的实验实训条件,并与企业共建至少1个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每个骨干专业至少建立有1个具有真实(仿真)职业氛围的校内实训中心

……

……

加快

信息

化建

数字化校园建设

配备足够适用的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建设数字化校园;建成校园网和学校网站;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得到应用

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

开发或利用数字化教学资源;骨干专业建有数字化教学资源库,专业技能课程教学使用信息化手段

信息系统建设

建立教学支持服务、电子学籍、教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信息系统

信息化教学模式

探索信息化环境下的职业教育教学和学习新模式

……

……

完善

管理

机制

管理制度建设

规范招生、考试、学籍、教育教学管理、财务和资产管理、教师考核评价等制度

教育教学管理机制建设

建立完善与“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

……

......

增强

社会

服务

能力

培养规模

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和年均职业培训规模

双证书和就业率

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和就业率

……

……